濱海市檢察院公訴一處在接手一個新案件時,遭遇棘手的情況,連辦了多年案子的林正陽都感到很困惑。在每次的訊問過程中,田鳳仙只有一句話:我不是你們要找的人。任憑檢察人員再怎么問,她都非常有定力、有耐力地重復(fù)著那一句話。哪怕面對二十多個熟悉她的家人、鄉(xiāng)親的一致指認(rèn)——她就是田鳳仙,她依然面無表情地說:我不是你們要找的人。為了解開疑點(diǎn),獲得扎實(shí)的證據(jù),林正陽決定帶領(lǐng)著李萌、譚冰重新走一遍案件調(diào)查。在濱海市郊田鳳仙以前生活的地方,他們不僅逼真地還原了田鳳仙殺人縱火的整個過程,還更多地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故事。一個晚上,田鳳仙持槍進(jìn)入姚富義家里,把姚富義槍殺后反鎖上大門,一把火把姚家給燒了,當(dāng)時她并不知道,里面還有兩個小孩在睡覺。放火之后,田鳳仙怒氣沖沖的趕到豬場,欲殺仇人陳志彬,不料卻被同在豬場值班的趙淑華極力阻止,陳志彬逃脫。作案之后,田鳳仙便在人們眼前銷聲匿跡,這一走,就是八年。林正陽小組不得不努力尋找能證明田鳳仙身份的證據(jù)。真相大白,林正陽長長舒了一口氣,終于掌握不可改變的證據(jù)了。而面對這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鑒定接過,田鳳仙依然堅(jiān)持:我不是你們要找的人。在她心里,田鳳仙的確早已經(jīng)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