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劇以真實事件為基礎,分為兩個時間段,講述了導致謀殺和審判的事件。雷(巴勒特飾)和他23歲的弟弟內森(塔皮飾)在刺傷母親的伴侶后被捕。無論什么情況下導致孩子殺人,法律是明確的:刑事責任的年齡是10歲,12歲時,雷必須在成人法庭接受審判。搬到他母親維羅妮卡的家和他23歲的哥哥內森在一起,雷目睹了一場爭吵,升級為他母親的伴侶斯科特對他的兄弟進行的暴力斧頭攻擊。雖然被逮捕和審判,斯科特被無罪釋放,并很快返回住在家里。家庭生活開始惡化,內森變得孤僻,不關心自己的健康和外表,而雷越來越承擔起照顧的角色——為了內森,為了他的母親,為了他的兄弟姐妹,維羅妮卡和斯科特的年幼的孩子。一天晚上,當男孩們聽說斯科特威脅要再拿斧頭時,兄弟倆對他發動了襲擊,殘忍地殺死了他。謀殺發生后,兩兄弟被逮捕,并被指控犯有謀殺罪。內森和雷是分開的,因為他們進入司法系統,并滿足各自的法律團隊。Ray的團隊由辯護律師Kerry Stephens領導,負責Ray在寄養家庭的安置(由于他的年齡和“被照顧的孩子”的身份),等待他和他的兄弟一起在成人法庭受審。克里和她的團隊準備了雷的辯護——他們會爭辯說,雷在襲擊當晚失去了控制,應該被判過失殺人罪而不是謀殺罪。隨著審判的開始,他們發現內森的辯護團隊已經決定內森不應該作證,讓雷獨自站在證人席上,為自己的辯護提供證據。